2017年省粮食局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7-02-27 14:57

单位:万元

主管部门名称 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名称 立项依据 执行年限 实施规划 总体绩效目标 支出级次 资金拼盘 资金分配办法及支持标准
小计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省粮食局 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9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号) 3年 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企业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推进全省粮食产业发展。 政府出台政策扶持粮食加工业发展,鼓励粮食企业开展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提升粮食产业科技水平,认定一批省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给予一定补助,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支出 2000 2000   项目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9号)
省粮食局 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闽发改服务〔2015〕244号) 3年 建设省级仓容55.5万吨,省级安排资金由省发改委、财政厅各承担50%,资金分三年安排到位,2018年建成。 通过省级财政投资,采用独立建库、与市县联合建库和委托市县扩建三种模式,2018年底前建成省级仓容55.5万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确保我省粮食安全。 部门发展性项目支出 6500 6500   项目法。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储备粮库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5 〕272号
省粮食局 市县粮库建设补助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2012〕34号)、省政府办公厅对《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答复 3年 引导和支持市、县中心储备粮库建设,加快未新建中心粮库的市、县和新增储备标准化现代化仓容178万吨,省级财政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安排部分专项补助资金以促进市县粮库建设。 增加有效的粮食仓容,改善仓储条件,实现科学储粮,降低单位储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构筑粮食安全体系,增加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供稳价,确保粮食安全。 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支出 12600 12600   项目法。《福建省市县级粮库建设要求和资金补助暂行办法》(闽财建〔2012 〕204号)
省粮食局 引粮入闽专项资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号) 3年 省级财政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奖励企业,鼓励和支持引粮入闽。 进一步加强粮食产销协作,解决省内粮食供给缺口,满足群众对口粮及优质口粮品种需要,保证市场供应。 部门发展性项目支出500万元、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支出1500万元 2000 2000   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6]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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