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7-06-28 10:06

一、项目概况

2016年我局确定3个项目作为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6610.9万元,其中粮库建设专项资金14620万元(详见附件1)、引粮入闽补助资金1990.9万元(详见附件2),具体情况如下:

(一)省级粮库建设项目

2016年度,按照省级粮库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省级储备粮库建设由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承担粮库建设任务。为了加快粮库建设,省储备粮公司采取独立建库、联合建库或委托建库的模式,投资建设5个省级储备粮库,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0000万元,由省储备粮公司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1.项目名称:分别为福建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省级仓容)项目、福建建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扩建)项目、沙县粮食储备库异地搬迁项目(一期)省库、周宁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福建省福安市粮食储备库(省级代建项目)。

2.建设规模:省级粮库5个子项目总体规划设计仓容20万吨,其中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省级仓容)项目11万吨,省储备粮委托建阳扩建项目2万吨,省储备粮委托沙县扩建项目3万吨,省储备粮委托周宁扩建项目2万吨,省储备粮委托福安扩建项目2万吨。

3.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建设项目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建设内容包括粮食储备仓库、综合楼、附属用房、道路、围墙、消防水池、室外水电配套设施以及重要设备等。

(二)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

    2016年度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2600万元用于市县粮库建设30个项目补助资金。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对市县粮库建设项目中筛选了4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62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1.项目名称:分别为泉州市区中心粮库一期工程、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迁建工程、龙岩市新罗区丰裕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

2.建设规模:市县粮库4个子项目总体规划设计仓容37.4万吨,其中泉州市区中心粮库一期工程20万吨(含鲤城区5万吨、丰泽区6万吨、洛江区2万吨和市本级7万吨) 、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 5.4万吨、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迁建工程6万吨、龙岩市新罗区丰裕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6万吨。

3.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建设项目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建设内容包括粮食储备仓库、综合楼、附属用房、道路、围墙、消防水池、室外水电配套设施以及重要设备等。

(三)引粮入闽奖励项目

我省是全国第三大缺粮省份,粮食自给率不足36%,每年需从省外产区购进和进口粮食超过1100万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号)精神,为解决省内粮食供给缺口,加强粮食产销协作,省级财政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实施对从省外主产区调入到省内粮食的企业奖励。通过政府鼓励和扶持,促进企业积极引粮入闽,解决市场粮食总量平衡和优化品种结构需要,增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粮食供应。

二、评价过程

(一)评价主体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8号下发《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粮财〔2017〕43号),组织和指导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所承担的预算绩效目标。根据“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对确定评价的各项目单位必须制定自评方案、实施自评工作并按照统一格式填报自评表和撰写自评报告。在各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我局绩效审核小组一方面一行3人于2017年6月26日至29日,深入一线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另一方面认真对各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

(二)评价范围

按照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通过反复认真的比选,确定3个项目为2016年度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项目:

1.省级粮库建设项目(含5个子项目),预算安排10000万元;

2.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含4个子项目),预算安排4620万元;

3.引粮入闽奖励项目,预算安排1990.90万元。

上述3个自评项目资金16610.9万元,占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专项资金26635万元(不含涉密项目金额)62.36%。    

(三)指标体系设计

评价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开展。投入方面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重点是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资金到位和到位的及时性;过程方面主要评价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重点是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产出方面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情况;效果方面主要评价项目效益的实现程度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同时,为确保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和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还将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纳入考核。

(四)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评和我局复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材料核查、座谈、实地调研等为基础,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多方面对确定的3个项目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综合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复查。省市县高度重视省级财政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多方面拓宽引粮入闽渠道稳定粮源,为全省粮食安全奠定了基础。经评审,所纳入项目绩效评价等级均为优秀。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投入

1.项目立项。省、市、县粮库建设各项目都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下达的项目预算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监理、项目施工、设备招标等相关程序。引粮入闽补助项目由各企业在志愿申报的基础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预算管理规定下拨补助资金。

(1)省级粮库5个子项目分别由宁区发改投〔2012〕23号、宁区发改投〔2015〕14号,潭发改批〔2015〕024号,沙发改〔2015〕基字53号,周发改审批〔2015〕29号,安发改〔2010〕139号、安建〔2015〕第363号批复立项。

(2)市县粮库4个子项目分别由泉发改审〔2015〕142号,南发投〔2016〕2号,龙发改审批〔2013〕1号、龙发改审批〔2015〕4号、龙发改审批〔2015〕68号,龙新发改基〔2015〕109号批复立项。

(3)引粮入闽奖励项目申报按照《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6〕245号)执行。

2.资金落实

(1)省级粮库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和发改部门按照《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8年)》共同筹措安排,5个子项目总投资2.92亿元,本年度省级财政投资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48亿元。根据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16〕66号),2016年度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0000万元用于5个项目建设,省储备粮公司根据各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各建设单位。其中:拨付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省级仓容)项目3700万元,省储备粮委托建阳扩建项目1400万元,省储备粮委托沙县扩建项目2100万元,省储备粮委托周宁扩建项目1400万元,省储备粮委托福安扩建项目1400万元。据核查,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目计划资金10000万元全部及时落实,投资没有超过概算批复。

(2)市县粮库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部分、上级专项补助拨款和项目业主单位自筹,4个子项目总投资10.37亿元,本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62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59亿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县粮库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6〕16号),结合当地现有仓容、储备粮规模数、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和新(扩)建1万吨标准仓补助170-250万元,2016年度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620万元用于补助这5个项目,其中:拨付泉州市区中心粮库一期工程2216万元 、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987万元、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迁建工程1035万元、龙岩市新罗区丰裕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382万元。经自查和核实,各市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各建设单位,省级财政安排5个项目的资金补助4620万元也全部拨付到位,并按相关要求,责成建设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形成支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属企业引粮入闽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指〔2016〕49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县企业引粮入闽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6〕78号),2016年共下发补贴资金1990.9万元用于补助38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补贴资金由财政厅直接拨付各市县财政部门以及我局局属三家企业。

(二)过程

1.业务管理。从审查和掌握的情况看,省市县粮库建设项目单位能按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和审批、环评等有关手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等按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强化项目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坚持现场跟班管理,督促工程队上足机械、人力等力量,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监理进行专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省级粮库建设项目按照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落实粮库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联合建设和委托扩建省级粮库项目管理办法》(闽粮储备〔2016〕130号)等开展组织管理,建库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市县粮库建设项目也相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

引粮入闽申请奖励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按属地原则将奖励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的粮食局、财政局并经审核后报送市级粮食局、财政局。设区市粮食局会同本级财政审核材料后上报我局。我局初审后委托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所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逐一审计,审计结果报经财政厅复核并按照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金拨付给申请企业。

2.财务管理。省级粮库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省级储备粮库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5〕272号)、《建库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闽粮储备〔2013〕132号)、《关于印发代建项目账户设置及资金拨付审批流程的通知》(闽粮储备〔2014〕234号),以及《联合建设和委托扩建省级粮库项目管理办法》(闽粮储备〔2016〕130号)中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市、县粮库资金补助主要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县级粮库建设要求和资金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2012〕204号),4个所选项目单位也相应制订粮库建设的财务管理办法,如《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迁建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办法》、《泉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概算、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资金使用监督、项目竣工验收与决算以及财务档案管理等。  

以审查和掌握的情况看,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申请工程款,经监理、造价咨询确认,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审核,报经财务核对无误后办理转账手续,能够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财务管理人员按照有关基建财务管理及合同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账簿凭证清楚、无概算外支出,并安排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

(三)产出

1.实际完成情况。2016年度省、市、县新(扩)建粮库57.4万吨,总投资13291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补助省、市、县粮库建设专项资金14620万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0825万元。2016年省级财政下达引粮入闽专项补贴资金1990.9万元,用于补助38家企业调入稻谷(含大米)352996吨。

2.完成及时性。省市县粮库建设各项目按照批复建设期限要求,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资金使用绩效达到预期效果。

3.质量情况。省、市、县新(扩)建粮库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钢筋砼框架结构的高大平房仓,其建设符合粮食储备现代化、四散化、信息网络化管理以及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同时提高了科技含量和粮食作业效率,实现科学储粮,减少粮食损失,减轻劳动强度。企业调入中等及以上的优质稻谷(米),多调粮、调好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现保供稳价,确保粮食安全。

(四)效果

1.社会效益。相关粮库建设是我省粮食储备体系规划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地方粮食储备仓容不足的矛盾和现代化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实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拓宽粮食供应渠道、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增强应对突发事件、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程度、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等社会效益目标。同时也增加或稳定了地方粮食企业职工的就业人数。引粮入闽的数量可以解决我省城市人口2.5个月口粮需要量。

2.经济效益。省、市、区联合建库节约集约建设用地,共享共用粮库公共设施和设备,减少建设成本,能够实现多级储备粮均衡轮换,降低储备粮保管和轮换成本,减轻财政负担。粮库建好后可以为当地粮食加工企业提供稳定粮源,减少企业运输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3.生态效益。新(扩)建储备粮库按照粮食储备现代化、四散化、信息网络化建设,采取相应的降噪和除尘措施,不仅可使噪音和粉尘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没有产生环境污染。引粮入闽可以适当缓解我省田地休耕,减少过度开垦利用,化肥的使用量,减少环境污染。

4.可持续影响。地方粮食储备库的建设,实现专库储备、专项管理,确保储粮安全,促进粮食物流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地方储备粮库以市、县政府投入为主,省级财政按照规定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地方政府对省级资金补助办法较为满意。引粮入闽补助对象为企业,各企业对省级资金补助办法较为满意。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 龙岩市新罗区丰裕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项目库区边坡支护工程超出概算,主要原因为确保库区安全,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全面调整,放缓边坡坡度,增加边坡支护工程量。建议今后要加强基建基础勘探及设计的规范性,改进管理措施,努力降低支出,增强支出责任。

(二) 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迁建工程存在大型屋面板有出现局部渗漏现象和屋面天沟伸缩缝处理不规范问题。建议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粮库建设质量和储粮安全。

(三) 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省级仓容)项目、周宁县粮食储备库(省级代建) 项目建设进度受强夯置换墩、雨季、工程变更等影响,工期进度有所滞后。建议完善建设进度控制方案,按照建设工期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做好开工、完工“双控”工作,抓紧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按照项目申报文件承诺的标准组织建设。

(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在今后财政绩效管理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构;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升绩效管理的业务素质;加强自评组织工作,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学习、领会财政部下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细化绩效专业指标、评价方法,提高评价分析能力,充实完善自评材料,不断提高自评工作质量。

附件:1.省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表(点击下载)

          2.2016年度引粮入闽补助资金情况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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