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CCFJ2016招第03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直属库1#、9#、15#仓屋面翻新改造工程 已由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以 闽粮储备[2016]3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 ,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贴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1#、9#、15#仓屋面漏水翻新改造,具体工程量以图纸为依据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9#、15#仓屋面漏水翻改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2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押证上岗制度,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待工程完工后退还。
备注: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至少承担一项已完成的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钢筋混凝土预制大型屋面板跨度在21m以上的粮仓屋面防水或翻新工程,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当天携带原件备查。
3.6. 其他资格要求: /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 请有意的投标人于2016 年 6 月 1 日10 时至2016 年 6 月 5 日 17 时 00分前(含休息日),携带招标人介绍信至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8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 年 6 月 13 日 11 时 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方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11时00分止,提交地点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801室);
7.2.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11时00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
地址: 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 ,邮编: 350314
电子邮件: /
电话: 18060701066 ,传真: /
联系人: 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801室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2378866756@qq.com
电话: 0591-87711210/15659892179 ,传真: 0591-87711210
联系人: 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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