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泉宏莆招[2016]03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直属库-固定式环流熏蒸系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 ,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贴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内部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232709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固定式环流熏蒸系统安装,低压不锈钢对焊法兰、低压不锈钢管、配电箱、电气配管、电气配线、镀锌钢管安装等,具体详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4) 要求总工期: 50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
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机电工
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 15 日至2016年6月 21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城门兜小区14号楼2梯位11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图纸每份售价 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会议室。
b)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 ;
地址: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内 邮编: 351100 ;
电话: 13959589916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城门兜小区14号楼2梯位1108室 ,邮编:351100;
电话:15860088157;
联系人: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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