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泉宏莆招[2016]04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直属库涵江库区仓间罩棚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 ,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贴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内部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308688元;
2)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3) 要求总工期: 30个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工二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押证上岗制度,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待工程完工后退还。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8 月 9 日至2016年 8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城门兜小区14号楼2梯位11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陆仟 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一层会议室。
b)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 ;
地址: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储备库内 邮编: 351100 ;
电话: 13959589916 传真: /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城门兜小区14号楼2梯位1108室 ,邮编:351100;
电话:15860088157;
联系人: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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