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YS2016-12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直属库充氮气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由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以 闽粮储备[2016]19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直属库 ,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贴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本项目预算价:合同包一:91.86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充氮气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4)建设工期:在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货物全部送达、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A、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l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l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l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至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日历日的17: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汇票、转帐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中;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一:¥18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间并签到,递交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31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粮食大厦14层;
电话: 0596-2120188
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937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 小吴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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