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拨付2016年度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6-12-19 11:32

闽粮调〔2016〕25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更好地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服务,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在各地建立了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直报点,各地粮食局按照粮食工作职能与监测方案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本地粮油市场价格和行情动态监测工作。

根据各地(含所辖县<市、区>、单位,下同)2016年度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16年度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拨付各地,分地市经费见附件1(其中:国家粮食局市场价格监测直报点信息费25036元,见附件2)。上述经费为中央财政预算购买服务和省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请你单位收到经费后,及时足额将此专项经费拨付至各监测点,并确保财政预算经费专款专用。经费不足部分,请商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地粮油市场监测经费支出的实际情况,我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2016年度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补贴(点击下载)

          2.2016年度国家粮食局市场价格监测直报点信息费用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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