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门至仓库-道路及原地磅坑硬化工程、空地绿化工程和地磅设备迁移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直属库。本项目已由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闽粮储备[2017]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为29.626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大门至仓库道路及原地磅坑硬化工程,造价17.3909万元;第二标段:大门至仓库空地绿化工程,造价7.6195万元;第三标段:地磅设备迁移工程造价4.6162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6266万元;
1.5.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工期为40个日历天;第二标段工期为30个日历天;第三标段工期为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1.6. 标段划分: 三个标段 ;
1.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大门至仓库道路及原地磅坑硬化工程(标段I)
2.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含叁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不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师且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大门至仓库空地绿化工程(标段II)
2.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具备“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
2.3.地磅设备迁移工程(标段III)
2.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
2.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3.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被招标人请于2017年 8 月 15 日至2017年 8 月 19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楼605室)获取招标文件,各标段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只需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开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注:应把投标保证金放在封袋里密封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封袋正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楼605室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同时在福建省粮食局(http://www.fjgrain.gov.cn/)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直属库
地址: 安溪县 ,邮编:362400
电话: 0595-26009875,0595-26166696
联系人: 小李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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