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安直属库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金额 (最高限价) |
质量要求 |
1 |
进出仓设备 |
一批 |
350500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报价应包括货物原价、材料(含辅材)、人工、保险、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税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等最终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交证明);
3)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 11月 10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 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购买项目、转账回单发至我公司邮箱;邮 箱:1741544398@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及代理费汇款账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开 户 名: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林产业支行
账 号:1381040104000809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项目名称: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2017-0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178079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直属库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东永上路98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3178079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杨0598-3828139
代理机构地址: 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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