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印发的《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18〕32号)规定,经研究,2020年度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拟重点支持三明市300万元(其中:市本级57万元、建宁80万元、永安130万元、清流33万元)、泉州市200万元(其中:石狮32万元、南安133万元、德化35万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5月12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规划建设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59748,传真:0591—87553821。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各省市粮食和储备局
本省设区市粮食和储备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办:福建省粮储局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