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73号)和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粮法〔2018〕121号),2018年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应急大米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粮食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筛查实验项目。在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和设区市粮食局、财政局初审推荐,并委托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基础上,经省粮食局审定,现将2018年拟安排的相关项目资金补助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1.2.3)。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55359,传真:0591—87553821。
附表:1.2018年应急大米加工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2.2018年粮食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表
3.2018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筛查实验项目资金补助表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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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办:福建省粮储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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