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直属库仓房窗户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闽粮储备[2018]28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684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538030元,发包价为511129元,K值为5%;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福清直属库1#-20#仓房窗户改造.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3803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8时30分 00秒至2018年 11月21日17时00分00秒到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三八路商业储运有限公司沿街店面2楼) 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http://lsj.fujian.gov.cn) 上发布,同时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及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
地址: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684号,邮编: 350314
电话: 18060477894,传真: 0591-85583317
联系人: 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三八路98号,邮编:350001
电话: 18559953565,传真:0591-87521925
联系人: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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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办:福建省粮储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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