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6〕245号)和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引粮入闽奖励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粮行〔2018〕233号),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分别经县(市、区)和设区市粮食局(粮储局)、财政局审核,并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分所,对申报2018年度引粮入闽补助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现将拟补助的企业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25日至7月3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35113、87555359,传真:0591—87553821。
附件:2018年度福建省引粮入闽资金补助情况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各省市粮食和储备局
本省设区市粮食和储备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办:福建省粮储局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