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粮粮〔2020〕22号),在企业自愿申报,市、县(区)粮食、财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委托第三方审核及现场核查,省级财政拟对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进行补助,现将补助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9月10日前提出,联系电话:0591-22026508、87553821(传真)。
附:2019年度粮食加工企业技改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意见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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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办:福建省粮储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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