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全产业链数字化展区参展单位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0-08-18 10:30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粮发〔2020〕187号)等文件精神拟定于2020年10月中旬,在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期间,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司主办、中国信息协会承办“全产业链数字化展”。主要展示“十三五”期间粮食产业经济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成就,推广粮食全产业链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成果,宣传和落实“十四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推进以信息技术为融通手段的粮农食品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促进粮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现征集我省参加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全产业链数字化展区参展单位,具体展示内容和征集要求如下:

一、展示内容

(一)以数字化技术为融通手段,促进粮食的全产业链融合

发展,展示优质粮食工程的数字化成就;

(二)以数字技术产业化为基础,促进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发展,展示粮食安全工程、优质粮食工程信息化建设的成就;

(三)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健全优质粮食工程保障体系,展示数字技术对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

对近几年在数字技术幵发和工程化应用的成果,进行重点推介、宣传和展示。重点展示参与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成果;中国信息协会组织评选的“数字粮食双十强”企业和单位。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

1.征集对象:从事粮食生产、流通及食品加工的企业;粮食数字技术研发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

2.行业领域:粮食生产、购销仓储、粮油加工、物流运输、质量检测监测等。

3.技术领域: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传感器、机器人等信息技术。

(二)征集内容

重点反映近些年数字技术在国家粮食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成果;粮食企业运用数字技术改造和提升效率的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技术成果;数字技术在粮食产业运用的成功案例等。

1.粮食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历程;

2.数字化技术发展的主要成就;

3.自主知识产权数字技术及产业化成果;

4.数字技术工程化成果和示范工程案例;

5.数字化工程在支撑优质粮食工程和保障粮食安全的成就;

6.数字化技术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储藏、在线检测监测中的应用成就;

7.数字技术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的案例;

8.数字经济与粮食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趋势展望。

(三)展示方式

结合实物、图片、多媒体视频,以声光电为一体的展示AR、VR模拟技术演示、远程控制现场互动、技术操作和系统演示等形式,突出政策引导与市场推广相结合、技术成果与用户需求相结合、技术展示与现场交易相结合、直播推荐与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展览方式。全产业链数字化展区总面积1500m2,分为.主展台(特装)展区周边展区公共展区线上直播、洽谈和签约区线上直播区

1.主展台(特装)展区:300m2o展区中心集中搭建一个集声光电和多媒体演示技术为一体的核心展区。主要体现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在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承担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中的带动作用,展示国家重大粮食产业工程的信息化成果。展示农业、粮食、食品数字化新技术新产品为主。展位8-10个,30-50m2/o

2.周边展区:750m2o以企业个性化设计为主的副展台区。辅以AR工程技术,在线物联网技术,无人机和遥感技术,大数据云技术平台等,展示粮食数字技术和工程化成果;粮食产业数字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能力;数字技术助力优质粮食工程成绩。若干展位:A类展位9m2/;B类展位18m2/个。

3.公共展区:50m2o1)展厅入口设计黑暗通道,光、电屏幕动感展示参展企业和成果介绍。(2)大屏幕滚动播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领导讲话。(3)公共展板区的五块展板分别为:“十三五”期间粮食信息化建设的成就,优质粮食工程的信息化建设和成绩介绍。

4.线上直播、洽谈和签约区:线上直播30m2洽谈和签约区30m2o搭建粮农食品数字技术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及企业之间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数字技术与粮食企业交流与合作项目。

5.线上直播区:建立线上直播区域,在抖音、头条多家热门媒体平台上对“数字粮食双十强”等重点企业,重点技术成果,重点工程进行详细报道和推介,以采访、推介、现场演示、线上发布等方式扩大宣传影响,让社会各界了解粮食数字技术的发展水平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能力。

(四)网上展览展示

展览同时以线上云展会的形式呈现给社会。专门设立门户网站作为展会官方入口,主会场链接主题展区的若干重点企业子页面及其相应媒体频道,各企业自主频道为分会场,利用数字技术,以线上直播,线上技术及成果展示。

(五)其他要求

1.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积极征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展,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1-2,并由我局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定参展单位。

2.参展单位2020年8月19前将盖章后的《数字化展区参展申报表》(附件)报送我局规划建设处。

3.展览费用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省粮储局规划建设处 黄永言

 话:0591-22026520,13850155832

 箱:fjslsjghc@163.com

 

附件:全产业链数字化展区参展申报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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