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共同举办第十六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的函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0-09-07 11:56

闽粮函〔2020154号

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等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以下简称交易大会)初步定于2020年10月在福州市召开。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与各粮食主产省间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扩大产销合作成效,经8月20日联络员会议协商一致,决定在交易大会同期举办第十六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关于布展参展工作

拟在交易大会“优质粮油产品展区”中突出“福建粮洽会”主题,11个协作省份的展区集中布置,设立独立标识,继续打造“福建粮洽会”品牌。具体的参展布展工作,以及展区的面积、位置等安排,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

二、关于贸易洽谈工作

请各主办单位收集汇总两省企业已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或意向,见附件1),以便于我局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和履约统计等工作。同时,请收集汇总省内粮食企业可提供的粮食品种、数量以及本省(区)粮食企业、科研院校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需求等信息(见附件2-4),我局将编印供求信息指南,方便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相关汇总表(附件1-4),请于9月25日前发送至fjslsjtkc@163.com。

交易大会同期活动、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按照组委会的统一安排进行。

联系人:杨荣华电话:0591-22026553,19959367603

    练丽珍,电话:0591-87524102,13559139791

 

附件:1.合同项目汇总表

   2.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         

   3.粮食行业科技成果项目基本情况表

   4.粮食企业科技需求征集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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