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是粮食加工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明确的社会责任所建立的必要库存,是强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龙岩市粮储局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储局印发的《福建省建立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意见(试行)》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符合储备条件、近几年享受粮食安全专项资金补贴、粮食加工企业规模较大的龙岩嘉丰米业公司、福建喜浪农业科技公司、上杭都瑞康米业公司各承担建立100吨社会责任储备。具体由企业所在地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企业社会责任储备规模下达给相关企业。相关企业必须履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对承担的社会责任储备负主体责任,并作出承诺。
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更好地引导和调动企业积极性,并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切实建好、管好、用好企业社会责任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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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各省市粮食和储备局
本省设区市粮食和储备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办:福建省粮储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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