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财〔2015〕3号
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非税〔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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