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行〔2015〕136号
泉州市粮食局:
你局《关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小型仪器自行组织采购的请示》(泉粮行〔2015〕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泉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小型设备采购资金112350元下拨你局,请你局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设备的采购,并抓紧进行项目的验收准备,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此复。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8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