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6-07-01 10:47

闽粮办财〔2016〕3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理论水平和专业水准,开拓视野,更好地为粮食经济发展服务。经研究,省局与福建省粮食会计学会联合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一期财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财会负责人、业务主办,福建省粮食会计学会理事单位及团体会员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粮食企业(含军粮供应站)财会骨干等。

    二、培训内容

    全行业营改增下经济合同涉税风险控制与发票管理实务、管理会计新思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相关问题、人民币汇率波动走势分析与解读、有关粮油业务会计核算讲解等。

三、时间地点

2016年8月7日—11日(7日报到,11日返程)。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按有关规定收取(每人2500元左右)。培训费、食宿费8月7日报到时交纳(可刷卡), 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及食宿费发票。

五、报名程序

参加培训人员按照控制名额由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集中统一报名,请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报到省局财会处,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于2016年7月20日前直接向省局财会处报名。省局汇总后统一向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报名。经省局确认的培训人员可于2016年8月6日前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登陆—面授点培训”报名参加“2016年福建省粮食系统财务人员培训”,本次学习可作为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六、其他事项

由于本次培训名额有限,若因有事不能参训的人员请及时将情况向各设区财务科(处)和省局财会处反映,以便统筹安排。

省局财会处联系人:练丽珍0591-87524102  13559139791

                        林飞雄0591-22026031  18106926803

                   邮箱:linfx21@126.com

附件:2016年福建省粮食系统财务人员培训报名表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6年福建省粮食系统财务人员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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