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73号),以及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粮法〔2017〕204号),2017年粮食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省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和粮食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和设区市粮食局、财政局初审推荐,委托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基础上,经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共同审定,现将2017年拟安排的34家省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资金补助、8家粮食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1.2)。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55577,传真:0591—87561196。
附表:2017年福建省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资金补助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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