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300-2017-00149
- 备注/文号: 闽粮办室〔2017〕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5-26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办室〔2017〕43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建省粮食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福建省粮食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要求,我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017年粮食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
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省粮食安全的信心。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省级粮库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三)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
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通过在省粮食局官方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四)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除涉密外及时公布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公开并及时调整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通过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及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五)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定期发布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题、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七)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改造提升粮食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
在制定粮食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粮食产业发展新政策的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及时做好解释疑惑和舆论引导公众。
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八)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九)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省粮食局官方网站建设,切实履行网站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做好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
(十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转为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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