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300-2017-00192
- 备注/文号: 闽粮行〔2017〕1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7-24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行〔2017〕15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省直单位要对本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每周开展一次督导活动。按照这一要求,我局制定了《福建省粮食局风险隐患排查每周督导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你们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每周督导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督导活动。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7月24日
福建省粮食局风险隐患排查每周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方式
(一)单位督导。由福建省粮食局安保维稳督导工作队每周组织工作队部分组成人员赴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和局属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并深入粮库、油库等重要物资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具体情况。
(二)专项督导。由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牵头,对各单位提请帮助解决的重大隐患问题进行点对点督导,并适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走访等形式,推动重点问题限期解决。
二、督导时间、地点、人员
从2017年7月开始,每周督导一次,具体督导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督导内容
(一)粮库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基础数据;
(二)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和应急实战演练情况;
(三)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案件基本情况;
(四)检查各单位有没有制定督导工作方案,有没有按照督导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下属单位开展督导活动;
(五)检查各单位有没有召开每周例会并向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每周报送风险隐患排查基础数据;
(六)检查各单位以及各基层粮库、油库有没有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七)检查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没有“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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