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300-2017-00277
- 备注/文号: 闽粮人〔2017〕2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11-23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人〔2017〕258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熊永刚 联系电话:0591-87557422
附件:《全省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督导工作方案》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
全省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动大讨论活动向纵深开展,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闽粮人〔2017〕229号)要求,省局定于近期在全省粮食行业开展大讨论活动第一次督导工作。
一、督导时间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二、督导范围
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全省涉粮企事业单位。
三、督导内容
(一)活动开展进度。主要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制订工作方案,是否在本地区(本单位)启动“大讨论”活动,是否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座谈会、检查调研等方式进行交流研讨,是否结合大讨论参考题目开展课题调查研究工作,是否建立督导机制等。
(二)活动开展效果。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上是否实现了“学中央精神、明方向大势,转思想观念、谋改革发展,强责任担当、提工作水平”;在活动目标上是否实现了加快“三个转变”、倡树“三破三立”、推进“六项任务”、强化“三个保障”;在组织实施上是否实现了“领导带头广泛参与,直面问题改革创新,典型引路注重实效”;是否结合粮食实际,就如何推进我省粮食产业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组织开展大讨论,并提供有效的载体和平台。
(三)活动取得成果。主要包括:本地出台的重要文件、方案,启动的重要制度体制机制创新,获得的重要指示和取得的重大成果,重大课题研讨成果,主题征文和“我为粮食行业改革发展献一策”情况,开展集中调研的情况和成果,总结提炼先进典型的情况,先进经验和做法,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活动成果。
四、督导方式
采取对设区市全面督导与部分县(市、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督导:
(一)对照督导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研等形式,督导了解有关大讨论情况。
(二)省局抽调相关处室人员组成4个督导组,每组3-4人,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处级干部任组长,对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涉粮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导。
(三)督导对象随机确定原则,每个设区市随机抽查至少2个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涉粮企业组随机抽取2个地市,每个地市随机抽查3家企业。
五、督导分组安排
第一组:福州、泉州、厦门
带队领导:林锡能
组长:廖志松
成员:林 中 陈昌炳
第二组:宁德、漳州、龙岩
带队领导:冯利辉
组长:王思丽
成员:宋剑峰 熊永刚
第三组:全省粮食企业(含民营企业)、省局及直属单位
带队领导:赖应辉
组长:蔡立雄
成员:林艳星 张委铭
第四组:南平、三明、莆田、平潭
组长:张耀和
成员:陈寿山 张素萍
六、检查情况汇总
各督导组督导结束后抓紧形成书面督导报告,具体包括督导基本情况、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建议意见等内容。人事处根据各组情况形成汇总报告,年底前提交局领导审阅。
七、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分工负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督导工作责任制。各组组长要认真组织好大讨论活动督导工作,落实好督导工作责任,完成好督导工作任务。
(二)严格遵守纪律。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督导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廉政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三)确保督导质量。要通过多种方式,对督导对象开展大讨论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力戒走过场、不深入,切实提升督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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