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18-00115
  • 备注/文号: 闽粮办财〔2018〕4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7-2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粮油商品储备企业税收政策调研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7-31 09:22

闽粮办财〔201848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与物资储备局要求,为做好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的《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政策衔接和完善,帮助储备企业降本增效,促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请各地市和局属相关企业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粮油商品储备企业税收政策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具体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按照政府公布的免税企业名单,分储备库企业填列《福建省粮油商品储备企业2017年度纳税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

2.全面总结财税〔2016〕28号文件执行情况、政策效果和企业税收现状,深入分析当前企业在税收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研究提出完善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

3.设区市(含平潭)及局属企业按照储备企业直接隶属关系统一汇总上报,民营承储企业由总部统一汇总报当地粮食部门。

二、时间要求

请于8月5日前将调研报告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含调查表)一并报送省粮食局财会处,同时做好迎接国家粮食与物资储备局税收政策调研相关准备(具体安排待国家局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人:卓登菘

联系电话:0591-22026031

邮  箱:slsjckczds@189.cn 

 

:福建省粮油商品储备企业2017年度纳税情况调查表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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