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19-00039
  • 备注/文号: 闽粮党委〔2019〕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28
  • 有效性: 有效
中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2017—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08 15:18

闽粮党委〔20197

各总支、支部:

2019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我省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及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荐2016-2018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后开展评选表彰我局2017—2018年度“一先两优”活动,同时,择优推荐上报2016-2018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表彰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中履职尽责、苦干实干、奋力赶超,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粮食产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服务人民群众中作出了积极贡献。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对于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不懈奋斗,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选表彰的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6个。从能较好地完成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党组织中推荐表彰。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40名左右。以总支、支部为单位,党员数在10名以下的推荐评选表彰名额1名;党员数在10-30名的推荐评选表彰名额2-3名;党员数在30-50名的推荐评选表彰名额3-4名;党员数在50名以上的推荐评选表彰名额5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8名。从20171月前从事党务工作且目前仍在岗的专职党务干部20171月前担任支部书记且目前仍在岗的同志中推荐。

三、评选表彰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尊崇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和党组织。近三年来,党支部中党员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受组织处理的,支部书记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本人受处分或不愿意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不能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条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激励新担当新作为,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改革发展有力,工作成效显著;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推行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抓好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带头人队伍建设、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贯彻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综合评价为好和较好占85%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条件: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年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过优秀等次的正式党员。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条件: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具有过硬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乐于善于勤于做群众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对于推荐人选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还应有2年以上任职经历,模范履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且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综合评价为好和较好占85%以上。

、评选表彰的办法和步骤

“一先”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好中选优的办法。具体步骤如下:

(一)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由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照推荐名额和条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经支部党员讨论,于5月6日(星期)前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后逐级报送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并报局机关党委把关汇总。对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推荐,在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局机关党委结合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情况汇总把关。

(二)提出拟表彰对象。5月8日(星期)前局机关党委会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初步推荐名单进行充分酝酿,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看法,征求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局人事处等部门的意见。其中,对处级干部推荐人选由局人事处对其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查核经考察合格,由局机关党委汇总党组研究后确定我局拟表彰对象,同时研究确定我局拟推荐2016-2018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议表彰对象2个、优秀共产党员建议表彰对象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表彰对象2名

(三)公示。5月10日(星期五)局机关党委对拟表彰对象以及拟推荐上报建议表彰对象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党组审核后,确定我局表彰对象和我局推荐2016-2018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表彰对象

(四)表彰。今年“七一”前后,局机关党委将召开表彰大会对表彰单位和个人授以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评选表彰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上报,宁缺勿滥,保证质量。

(三)发扬民主,公平公正。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逐级筛选,做到好中选优。

附件1.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2017-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2.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2017-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2017-2018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福建粮食局机关委员会(代)

201942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