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1-00016
  • 备注/文号: 闽粮函〔2021〕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1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筹备工作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3-23 10:41

闽粮函〔202140号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宁夏(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局)

在各主办省(区)的大力支持下,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已成功举办了十六届,得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粮食业界的充分肯定,成为粮油科技对接、产品展示、粮油贸易、行业交流的重要平台。经研究,拟于2021年6月18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十七届福建粮洽会。期间,将举办主办省(区)主题展、企业展、粮油机械设备展、粮食购销合同签约、粮油科技项目对接和粮食产业发展论坛等主题活动。请你们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发动企业洽谈对接,征求科研成果和科技需求,积极参展参会,并于3月25日前提出本省展馆面积需求以及拟开展的相关活动等,以便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我局拟于3月底召开各省联络员会,进一步商讨福建粮洽会各项筹备工作。

联系人:林华全,联系电话:0591-87557415,13950404854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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