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2021〕165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妇工委: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多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引领爱粮节粮社会新风尚,牢固树立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根据《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在各地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等11家单位为第三批福建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希望各教育基地紧扣“公益性宣传教育”这一核心职能,立足地域、行业、职能等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积极承接、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有关社会实践、合作交流、主题宣讲活动。努力放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为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三批福建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三批福建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1.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
2.福建医科大学
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直属库
6.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直属库
7.中粮海嘉(厦门)面业有限公司
8.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9.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10.泉州台商投资区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11.福建省顺昌县云路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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