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1-00118
  • 备注/文号: 闽粮执法〔2021〕20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3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1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储局 时间:2021-12-06 16:41

闽粮执法〔2021203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1〕179号)部署,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的函》(司局便函法规〔2021〕47号)要求,推动我局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管粮、依法管储,现将《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局属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7日前报省局执法督查处(法规处),同时将开展情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lcjfgc2021@163.com

联系人:杨荣华,联系电话:87543570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1月30日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2021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四)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日报》等法治宣传刊物内容;

(六)“宪法宣传周”期间学习观看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焦点访谈”节目、“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等。

四、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五、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有关安排,按要求派员参加系列活动。

(二)“六个一”活动。围绕活动主题,针对行业特点,突出以学习宪法精神、弘扬宪法权威为重点,举办一期专题讲座;结合“省委宣讲团走进省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线上专题宣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内容,各单位组织所属党支部以主题党日活动或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依托“学习强国”“智慧普法”等网络平台,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自行每天开展一次为期半小时的个人自学;以单位官网、公众号、宣传栏等为载体,突出围绕活动主题,每天开办一期法宣专栏,强化普法宣传效果;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有关宣传活动为重点,组织各支部党员自行收看一次“焦点访谈”和“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

(三)主题日活动。结合行业实际,2021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宪法宣传”设立五个主题日。

1.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以局属学校为重点,在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深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鼓励学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2.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鼓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运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网络讲堂、线上公开课等方式,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3.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省系统所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涉粮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12月1日,按照要求组织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所属企业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省总工会统一组织的各类专项主题活动。

4.宪法进库区主题活动。针对各粮库、物资储备库干部职工,以及库区所在地周边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依法管粮、依法管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宪法关于企业干部职工、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5.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以单位官网、公众号等为平台,加大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结合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按照省总工会统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我与宪法职工网络竞答”等活动。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按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统筹好各方面力量,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主动学、单位上下普遍学的生动局面。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六、宣传报道

(一)“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请各单位组织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有关评论员文章,收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有关宣传报道和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焦点访谈”节目。

(二)请各单位自行组织收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2月4日晚黄金时段在CCTV 1套播出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

(三)请各单位积极运用官网、公众号,以及简报、专刊等载体,大力开展活动宣传报道,确保每天有一个专题。

(四)请各单位每天将活动开展情况简报和专题报道报送省局办公室择优推送,强化宣传报道实际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坚定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要注重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特点,学习宣传行业法治的经验成果。要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形成搞好宪法学习宣传的合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宣传实效。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不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