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 闽粮仓〔2024〕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22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4年应急承储企业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抽查任务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储局 时间:2024-03-12 10:46

仓〔202435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2024年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应急承储企业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抽查,具体任务如下:

抽查对象:省级应急承储企业的和小包装油。

抽样要求3上旬前抽取27份样品,具体抽检企业名单见附件(原则上每个品种抽取1份样品)。

检测项目

大米:加工精度,碎米总量、小碎米、不完善粒、水分含量、杂质总量、无机杂质、黄粒米含量、互混率、色泽、气味、镉等指标。

食用油:国家标准规定的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酸值、过氧化值、加热试验(280℃)、黄曲霉毒素B1等指标。

完成时间:325日。

、检测及判定依据: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省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粮粮〔2022〕50号进行判定。

、承检单位: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七、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保证质量。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时完成抽检任务,在检测中特别要对检测出的等级与附件表中核定的等级进行比对,并将检测数据分析材料汇总后3月28日前报省局。

(二)强化管理,积极配合。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要加强省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质量管理,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核对代储企业提供的承储成品粮油实物与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加强仓储管理,并在抽检工作上给予支持。

附件:省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企业名单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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