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500-2014-00024
- 备注/文号: 2014cw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2-28
- 有效性: 有效
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粮食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13〕64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33号),省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我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我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四)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市场体系、粮食流通、仓储设施的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负责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保障全省军粮供应。
(六)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全省地方储备粮的规模、省级储备粮布局、品种结构、年度轮换计划以及动用省级储备粮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省级储备粮所需费用、贷款利息的监督使用。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粮食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编制数及实有人数 |
福建省粮食局 |
行政编制数59人,实有人数55人。 |
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
事业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5人。 |
福建工贸学校 |
事业编制数220人,实有人数116人。 |
福建经贸学校 |
事业编制数360人,实有人数169人。 |
福建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 |
事业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20人。 |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任务
2014年,福建粮食系统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认真实施“粮安工程”,进一步打好粮食安全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激活和创新引粮入闽机制,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素质,推进粮食工作上新台阶,为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粮食安全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粮食收购,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加强储备管理,进一步提升储备粮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推进“粮安工程”实施,进一步打好粮食安全基础性工作。
(四)进一步搞活引粮入闽体制机制,确保我省粮油市场供应稳定。
(五)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发展。
(六)抓好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建设,提高粮食质量监管能力。
(七)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粮,维护粮食市场有序流通。
(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4年,省粮食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3292.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70.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3292.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8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8.48万元,公用支出1001.09万元,项目支出785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470.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909.08万元,其中省粮食局731.74万元、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35.86万元、福建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141.48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5.74万元,其中省粮食局54.80万元、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2.49万元、福建工贸学校105.85万元、福建经贸学校82.6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62.17万元,其中省粮食局58.77万元、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3.4万元。
(四)行政事业单位提租补贴112.29万元,其中省粮食局19.20万元、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1.29万元、福建经贸学校91.8万元。
(五)中等教育经费2991.32万元,其中:福建工贸学校1198.46万元、福建经贸学校1792.86万元。
(六)行政运行经费629.57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局606.77万元(局机关人员支出39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4万元、公用支出199.05万元)、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22.80万元。
(七)粮食信息统计经费38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系统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调查、培训等支出。
(八)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57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专项业务经费、粮食卫生抽查与监测经费、粮食库存监督检查费用、九省粮食产销协作和省内粮食产销协作会议费用。
(九)储备粮(油)库建设2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县中心粮库建设补助。
(十)其他粮油事务支出77.56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应急指挥部经费以及局属关停企业离休、“5.12”退休干部津补贴及管理费用。
(十一)其他支出34.44万元,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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