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财 〔2014〕49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用记录系统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监〔2014〕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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