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行〔2015〕123号
三明市粮食局:
你局《关于要求拨给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资金的请示》(明粮综〔2015〕7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三明市粮油质检站“十二五”期间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120万元拨付给你局,请按有关程序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并严格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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