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500-2015-00167
- 备注/文号: 闽粮调〔2015〕1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7-24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调〔2015〕11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摸清乡村居民户存粮水平和结构,根据国家粮食局调控司《关于开展2015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司便函调控〔2015〕19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地粮食部门以2015年4月30日为调查时点,认真开展了2015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
鉴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人员不足,各地在实施调查中需要聘请基层粮站人员入户调查,加上样本户分散在各乡村,入户调查将产生交通、通信费用,在入户调查中还对调查家庭人员造成误工。为此,根据各地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省局以购买服务方式对此调查项目给予专项经费补贴(分地市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安排的专项调查经费为省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是按每户30元标准补贴乡村调查户的误工补贴;二是按每户27元标准补贴各地聘请调查员及其入户调查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请你们收到经费后,按时足额落实好专项调查的专款专用。经费不足部分,请商本级财政部门支持解决。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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