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500-2016-00042
- 备注/文号: 2016czys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2-16
- 有效性: 有效
2016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33号),省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我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我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四)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市场体系、粮食流通、仓储设施的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负责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保障全省军粮供应。
(六)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全省地方储备粮的规模、省级储备粮布局、品种结构、年度轮换计划以及动用省级储备粮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省级储备粮所需费用、贷款利息的监督使用。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粮食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粮食局 |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
61 |
58 |
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
13 |
6 |
福建工贸学校 |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
220 |
128 |
福建经贸学校 |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
360 |
199 |
福建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 |
经费自理单位(财政拨补离退休人员经费) |
37 |
18 |
三、部门主要任务
2016年,福建省粮食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实施“粮安工程”为重点,着力做好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巩固和拓展引粮入闽渠道、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粮食产业发展等工作,全面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全省粮食安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落实。
(二)制定实施粮食行业“十三五”规划。
(三)抓好粮食收购,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
(四)全力以赴打好粮库建设攻坚战。
(五)进一步提高储备粮管理水平。
(六)加强粮食流通监管。
(七)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八)继续抓好粮食产销合作,推动产销合作关系有新拓展。
(九)加快产业发展。
(十)逐步完善应急供应体系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省粮食局部门收入预算为3742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078.1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08.33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862万元,单位其他收入506.21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871.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426.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1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4.24万元,公用支出3275.88万元,项目支出28921.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5078.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2.80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22.80万元。
(二)中专教育5895万元,其中:福建工贸学校2020.62万元、福建经贸学校3874.38万元。主要用于两所学校教职员工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14.58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局离休人员离休费用157.12万元、退休(职)人员其它补助13.32万元、退休(职)人员改革性补贴26.04万元、离休人员公务费7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11.10万元。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6.43万元,其中: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1.99万元、福建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34.4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66.31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局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330.69万元,其中: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3.45万元、福建工贸学校140.59万元、福建经贸学校186.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62.46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83.91万元,其中:省粮食局78.90万元、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5.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提租补贴158.40万元,其中:省粮食局24.60万元、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1.92万元、福建经贸学校131.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提租补贴支出。
(十)行政运行(粮油事务)1090.34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局局机关人员支出843.7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7.80万元、公用支出238.78万元。
(十一)粮食信息统计38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局粮食系统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调查、培训等支出。
(十二)粮食专项业务活动590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局粮食专项业务经费305万元、粮食库存监督检查费用28.5万元、省内外粮食产销协作会议经费161.50万元、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抽查监测经费95万元。
(十三)国家粮油差价补贴180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粮油供应的价格补差。
(十四)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089.2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应急指挥部经费14.25万元、局属关停企业离休、“5.12”退休干部津补贴及管理费用75万元、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2000万元。
(十五)储备粮(油)库建设22600万元,主要用于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0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粮食局、省外事办等单位批准安排我局2016年出国(境)计划支出。出国(境)团组目的是:通过考察、培训,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在保障粮食安全和粮食物流、仓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50%。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96.8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有关部门、兄弟省(市、区)粮食局及有关单位、省内市、县(区)政府和粮食局等有关部门、粮食企业或有业务关联的企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27.6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考虑到省公车改革办尚未批复各省直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各单位保留的车辆情况暂时还无法准确核定,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暂不公开。待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后,届时根据具体核定情况,再向社会公开说明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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