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900-2010-00172
  • 备注/文号: 闽库办〔2010〕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0-05-2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省级储备粮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长汀省级储备粮库建设用地费用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10-09-13 00:00

长汀县人民政府:

    长汀省级储备粮库由省政府出资的80亩用地的征地费用总计为640万元,我办已于2009年10月支付你县320万元,现将尾款320万元一次性拨付你县,请你府按照省政府〔2009〕92号会议纪要确定的每亩8万元统包原则,加紧落实免收该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及“三通一平”工作,并在 6月 30日 前将水、电接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以确保项目如期动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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