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900-2010-00187
  • 备注/文号: 闽库办〔2010〕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0-09-1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国家粮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拨莆田涵江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尾款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10-09-19 00:00

闽库办〔2010〕12号

莆田涵江省级粮食储备库工程筹建处:

你处《关于申请下拨基建工程款的报告》(涵省库筹〔2010〕2号)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莆田涵江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竣工决算的函》(闽财建审〔2010〕39号),你项目财政审定总投资为1802.3815万元。经核对,我办已累计下拨工程款1651.7903万元及前期经费30万元,合计下拨1681.7903万元,余120.5912万元尚未下拨,扣除应由我办代付的监理费0.8707万元,尾款为119.7205万元。现将尾款拨给你处,请根据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尾款结算,并抓紧项目的档案、安全验收工作,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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