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调〔2018〕167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做好2019年度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印发的《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18〕3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粮食局(含平潭)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和本级储备粮承储单位,按照《办法》第八条要求编制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合理确定申请县(市、区),于9月30日前联合财政部门上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将维修改造方案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局。
二、我局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专家评审、集体研究、部门会商等程序,择优确定1-2个设区市(含平潭)作为2019年度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地区。
联系人:林华全,联系电话:0591-22026508。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