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提前做好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准备工作的函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7-02-03 10:20

闽粮函〔2017〕18号

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省(区)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自2005年举办以来,在各主办省(区)的大力支持下,已成功举办了12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粮洽会),得到国家粮食局和粮食业界的充分认可,成为粮油科技对接、产品展示、粮油贸易、行业交流的重要平台。

为巩固和发展福建省与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自治区等十个粮食主产省和中粮集团的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推进产销区粮食产销协作的深度融合发展,拟于2017年6月18日在福州市中国·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粮洽会期间将举办主办省(区)主题展、企业展、粮油机械设备展、粮食购销合同签约、粮油科技项目对接和粮食产业发展论坛等主题活动。请你们围绕粮洽会主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发动企业洽谈粮食贸易、征求科技科研成果和科技需求,积极参展参会。我局拟于2月上旬召开各省联络员会,进一步研究部署粮洽会各项工作。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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