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法〔2017〕10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有关公司、各签约项目企业:
根据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工作部署,定于6月16日、17日在福州市分别召开“福建粮洽会”联络员会议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通报“福建粮洽会”筹备情况和会议有关注意事项;
(二)对“福建粮洽会”的有关活动作进一步安排;
(三)落实和明确签约企业代表现场签约注意事项。
二、参会人员
(一)联络员会议。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有关公司负责粮食贸易洽谈的联络员1人。
(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参加6月18日上午现场签约的企业代表各1 人(具体企业名单另发,并请各设区市粮食局负责通知本地企业)。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联络员会议,时间:6月16日上午10:30,地点:福州聚春园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厅(福州市东街2号)。
(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时间:6月17日上午10:30,地点:福州聚春园大酒店二楼聚香苑厅(福州市东街2号)。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联络员会议人员全部入住福州梅峰宾馆(梅峰宾馆电话0591-87887850)。请各位代表提前抵达福州,会议当天请自行前往福州聚春园大酒店参会(聚春园大酒店电话:0591-87502328)。
(二)参加现场签约企业代表6月18日上午着装要求:男同志着浅色短袖衬衣系领带、深色长裤;女同志不穿无袖无领上衣。
(三)参加会议的联络员统一领取本设区市代表的参展证和嘉宾证,并负责发放给参展参会企业。
(四)请各单位(含现场签约企业)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6月14日前告知我局。
联系人:程波特,电话:0591-87500474
传真:0591-87551196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
参会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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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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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抵达福州时间/航班(车次) |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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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企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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